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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上海市青少年电子知识与技能竞赛通知
发布时间:2004-03-11      来源:      作者:admin

各区、县少科站、青少年活动中心:
  为在广大青少年中普及电子科学知识,提高中小学生在电子科学技术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丰富学校科技兴趣活动课和学生课余生活的内容,经市教委批准,由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主办“2004年上海市青少年电子知识与技能竞赛”。
  本竞赛分两类项目进行,其中《电子实验器应用比赛》定于六、七月间举行,内容包含《DDS》、《电子通》、《128合一》三种电子实验器应用比赛。《电子作品制作比赛》定于十二月举行。希各区、县少科站、青少年活动中心按竞赛规程进行宣传和组织,并推选优秀学生参加比赛。


附件:

2004年《上海市青少年电子知识与技能竞赛》比赛规程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2004年2月28日

2004年上海市青少年电子知识与技能竞赛
《DDS、128合一》电子实验器应用比赛规程

一、竞赛目的:
  本竞赛以普及电子知识与技能为基础,动手动脑相结合,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质,促进中小学电子科技活动的开展,使中小学生初步掌握电子技术技能。
二、参赛对象:
  本市中小学生,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进行比赛。
三、竞赛内容:
  1、电子知识测试:考察参赛学生在电子技术基础知识、电路元件符号与特性的认识等方面的知识。电子知识测试合格才能参加动手拼接电路竞赛。已获《少年电子工程师》合格证书的学生,不需再进行电子知识测试。
  2、动手电路实验:以“DDS-2”或“128合一”电子实验器为参赛器材,考察参赛学生在电路图识读、元器件识别、电路拼接速度、准确性等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拼接3、4、5个实验电路。
四、参赛方法:
  由各区、县少科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组织中小学生报名并经选拔后参赛。参赛学生需自带“DDS-2”或“128合一”电子实验器与电池及必要备件。
五、设奖方法:
  1、个人成绩根据完成实验电路数确定,如相同再根据总用时长短。各组别按参赛人数设个人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20%。
  2、各组别设团体奖三名,以各区、县参赛成绩前5名学生的总成绩决定。根据各区县组织比赛情况,设优秀团体奖若干名。
六、奖励方法:
    向获奖学生颁发奖状。
    向获团体奖的单位颁发奖状。
七、竞赛日期:暂定六月份举行。
八、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04年上海市青少年电子知识与技能竞赛
《电子通》实验器应用比赛规程

一、竞赛目的:
  本竞赛为在中小学生中普及电子知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和技能,促进中小学校电子科技活动的开展,使中小学生初步掌握电子技术知识与技能,并能动手实验,进行电子小作品制作。
二、参赛对象:
本市中小学生,分小学、初中二个组别进行比赛。
三、竞赛内容:
竞赛使用《电子通》实验器专用器材。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电路或创新电路的组装,并记录所用的时间。
四、参赛方法:
由各区、县基层学校组队进行指定电路比赛。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创新电路比赛。参赛学生自带规定比赛器材、备件、工具。
五、设奖方法:
各组别根据参赛人数设个人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20%。个人名次根据组装完成电路实验所用时间决定。
各组别设团体奖三名,获奖名次根据每队前5名的成绩计算,并根据完成实验人数、总完成时间决定。
根据各区县参赛队数及人数等组织情况,设小学、初中优秀团体奖若干名。
六、奖励方法:向获奖学生颁发奖状或纪念品。
              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状。
七、竞赛日期:暂定7月份举行。
八、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04年上海市青少年电子知识与技能竞赛
电子作品制作比赛规程

一、竞赛目的:
  本竞赛以普及电子知识与技能为基础,动手动脑相结合,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质,促进中学电子科技活动的开展,提高与检验中学生掌握电子技术技能的水平。
二、参赛对象:本市中学生,分初中、高中二个组别进行比赛。
三、竞赛内容:
  1、电子知识测试:考察参赛学生在无线电电子基础知识、电路元件符号与特性的认识、万用电表的使用以及有关所制作电子作品的知识和能力。根据参赛学生的组别,分设初、高中二种试题。
  2、动手焊接组装电路:考察参赛学生在电路图识读、元器件识别、焊接工具的使用、电路装配速度和准确性以及电路调试等各方面的综合能力。比赛作品的电路事先不公布,仅提供类似训练器材。
四、参赛方法:
  由各区、县少科站、青少年活动中心选拔优秀学生组队参赛,每队队员5—10名。比赛器材由市青少年科教中心统一提供。参赛学生需自带装制工具、万用电表及直流电源。
五、设奖方法:
  1、获奖成绩根据知识测试与实验动手两项成绩相加决定。各组别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20名。
  2、对两项成绩均达合格标准者,颁发上海市少年电子工程师中级证书。
  3、每个组别各设团体奖3名,以各区、县参赛成绩前5名学生的总成绩决定。
  4、根据各区县组织比赛情况,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六、奖励方法:
    向获奖学生颁发奖状。
    向获团体奖的单位颁发奖状。
七、竞赛日期:暂定十二月下旬。
八、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