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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第九届上海市青少年摄影创作实践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08      来源:      作者:

一、    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培育学生综合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创新青少年摄影活动内容与形式,提升青少年摄影创作活动的社会意义与育人价值,进一步推动摄影教育在上海市中小学的普及与发展。

二、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虹口区教育局

承办单位:上海市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三、    参与对象

本市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学校在校学生。

小学组:1—5年级;

初中组:6—9年级;

高中组:10—12年级。

四、    活动主题

携手新时代——我与祖国同成长。

五、    活动内容

预赛:参赛学生以上海城市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为内容,自主进行作品创作。交稿作品为:单幅JPG文件和阐述摄影作品内容的WORD文档各一份。截稿时间为2019年5月1日,投稿邮箱15221077933@163.com。预赛作品经评审后,将选拔各组别100名学生参与后续决赛活动。

决赛:2019年5月18日,在虹口区上海音乐谷进行现场创作。入围决赛的学生在当天9:00~11:00之间,以音乐谷周边景观、人文等为内容进行拍摄,并于11:00~11:30现场提交组照一份(4张)。决赛作品经初审后,将选拔各组别优秀作品各30幅进入决赛公开评审环节。

评审:2019年6月2日13:00~16:00,在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公开评审活动。本次决赛入围优秀作品作者对本人作品做1分钟以内的创作阐述,由6位评委进行公开评审,并对部分作品做点评。获得一二三等奖作品将现场颁奖。

作品展示:2019年6月1日~6月15日,决赛优秀作品在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做展示。

具体现场活动细则及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六、    作品细则

1.预赛作品要求主题紧密贴切社会进步与时代发展,展现祖国繁荣发展与人民美好生活的景象。作品画面清晰完整,构图合理,具有一定的摄影作品特征。预赛作品文字阐述不少于50字。照片文件及WORD文件名都为:

组别 区 学校全称 学生姓名 《作品名称》 指导教师姓名(文件名各个字符串之间须打一个空格)。

单张作品容量不小于2M。

2.决赛作品为组照(4张),每人交稿1份。组照文件名为:

组别 区 学校全称 学生姓名 《作品名称》组照序号 指导教师姓名(文件名各个字符串之间须打一个空格)。

组照文件需放入同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名称规范为:

组别 区 学校全称 学生姓名 《作品名称》 指导教师姓名(文件名各个字符串之间须打一个空格)。

单张作品文件容量不小于2M。

3.本次活动仅收电子稿彩色、黑白摄影作品,照片后期操作仅限于裁切旋转、亮度对比度等调整。其余操作视为无效,作品不予参评。所有作品文件必须保留EXIF原始信息。

4.参赛作品应保证稿件内容为作者本人原创,有关作品肖像权、著作权和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作者本人允许活动主办方对应征参赛作品拥有展示和使用权,不另付稿酬。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备份。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作品都不予评审。

七、    评审与奖项设置

主办单位邀请上海市摄影家协会、上海市华侨摄影协会、上海市中外文化交流协会摄影学会等单位的专家担任评委进行评审工作。

学生作品一等奖获奖比例为参赛作品数量的5%,二等奖获奖比例为参赛作品数量的8%,三等奖获奖比例为参赛作品数量的12%。

获奖学生将授予相应的等第证书。预赛组织参赛学生人数达到120人以上的区活动中心、少科站少年宫将获得本届活动优秀组织奖。

颁奖将在6月2日现场评审当天进行。

    八、活动联系人
   
许锋老师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 上海市中山西路1247号64714598

林俊樑老师 虹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虹口区欧阳路67号 18930020300